好消息!自10月1日起,山东省开始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威海市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凡符合条件的境外旅客在威海13家退税商店购物后,可享受退税率为11%的退税政策。
那么,什么是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购物想申请退税又该怎么做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离境退税政策是什么?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境外旅客可申请退税,但需满足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四项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即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11%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退税代理机构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申请退税怎么做?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等相关资料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由退税代理机构为购物者办理退税。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有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退税额不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不在退税之列的物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不在退税物品之列。